封頭和管帽的概念及形式區(qū)別
2014年06月19日
滄州五森管道有限公司
疑惑:因為公司要取 種設備制造許可證,壓力容器D1類,里頭的零部件用到了封頭通常NPS3,NPS4之類,去查了一些封頭(管帽),相現在想弄清楚管帽和封頭的區(qū)別?
為什么質監(jiān)局發(fā)證的 種設備制造許可證上有的是壓力管道,有的壓力容器部件,如果二者區(qū)別不大的話,這不成了一個產品有兩種證啦,如果供應商的管帽取得了壓力容器管道制造許可,是否可以將其當封頭用到壓力容器上面,還是說必須要采購通過了壓力容器部件的管帽或封頭呢?
A:管帽一般指DN300一下,主要是用在管道上面,一般都是與管道對接或者當做堵板一樣齊加強作用,不作為主要受壓元件;封頭一般都是用在設備上,也 是筒體上面,包括大 管徑的管子上面,是主要承壓部件。
壓力容器管道許可證指的是壓力容器附屬管道的許可證,著 是管道設計或者制造許可;壓力容器部件許可指的是壓力容器的各類部件設計或者制造許可證,包括筒體,支座等一系列不需要一些 征設備,要求高的部件在壓力容器制造設計過程中的許可。另外一些 備,需要 種設備來制作的, 需要專門的許可證了,例如封頭,阻火器, 閥之類的。
B:管帽是壓力管道用的所以取壓力管道證,封頭是壓力容器用的所以封頭取證與管帽不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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